欢迎来到远信达财税官网!
独立、客观、公正、保密
0755-83319469
  • 首页
  • 动态资讯
  • 远信达动态
  • 特别注意,不是所有一般纳税人都能转为小规模!!总是在问证明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凭据是什么?今天一次性说清楚!
特别注意,不是所有一般纳税人都能转为小规模!!总是在问证明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凭据是什么?今天一次性说清楚!
特别注意,不是所有一般纳税人都能转为小规模!!总是在问证明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凭据是什么?今天一次性说清楚!
  • 2018/4/27
  • 来源:深圳市远信达财税咨询有限公司
  • 1113人阅读

特别注意,不是所有一般纳税人都能转为小规模!!总是在问证明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凭据是什么?今天一次性说清楚!

特别注意,不是所有一般纳税人都能转为小规模!!!

近来,好多一般纳税人企业都在“摩拳擦掌”,等着5月1日的到来,因为期待着想转回小规模纳税人,享受增值税简易计税的政策,这些一般纳税人企业好多都是被强转的,之所以税负过高,基本上都是因为进货渠道难以取得专票,导致抵扣严重不足,殊不知,并非所有的一般纳税人都可以转回小规模,以下3种情况没法转回。




情况一



5月1日新政实施后,未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转回的一般纳税人,逾期后不得转回小规模。

 

提醒:


1、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,在2018年12月31日前,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,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。


2、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条件的一般纳税人,可以在2018年5月-12月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,只要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的两个条件。




情况二



属于营改增行业的一般纳税人不得转回小规模。

 

提醒:


只有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,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。


也就是只有生产加工业、商业企业等营改增之前的一般纳税人,才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。




情况三



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(按月申报纳税人)或连续4个季度(按季申报纳税人)累计应税销售额已经超过了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不得转回小规模。

 

注意:


1、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,则按照月(或季度)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。


2、需要明确的是,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,由其自主选择。


3、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,如纳税人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销售额超过500万元,则应按照规定,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。




政策一



财政部 税务总局《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》财税〔2018〕33号第二条规定: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,在2018年12月31日前,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,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。




政策二



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一条规定: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,可选择按照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8〕33号)第二条的规定,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,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:


(一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十三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,登记为一般纳税人。


(二)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(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,下同)或者连续4个季度(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,下同)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(以下称应税销售额)未超过500万元。


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,按照月(季度)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。


应税销售额的具体范围,按照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)和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)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来源郝老师说会计,作者郝守勇

总是在问证明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凭据是什么?今天一次性说清楚!


总有人在问证明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凭据是什么?今天一次性说清楚!




问题一证明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凭据是什么?

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):“八、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》,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。


问题二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每月销售收入达不到10万元,能否也免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水利建设基金?


是的,不仅小规模适用,一般纳税人也同样适用。 


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12号)第一项规定:将免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,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(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)的缴纳义务人,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(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)的缴纳义务人。


问题三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能否也享受跟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优惠?


只要你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标准,不管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,同样享受该税收优惠。


《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7〕77号)第二条规定: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、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。

 



问题四一般纳税人购买内部职工食堂的炊具设备能否抵扣?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38号)第十条规定:“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

(一)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、免征增值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、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和不动产;……


问题五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,能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吗?


一、根据《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)规定:“第三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,会计核算健全,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,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


本办法所称会计核算健全,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,根据合法、有效凭证进行核算。

……

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,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公布)同时废止。”


二、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)文件附件一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》规定:“ 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,会计核算健全,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,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,成为一般纳税人。


官方微信